作者:藍麗娟

出處:Cheers 第030期 2003/03/01 出刊

 2月的台北國際書展,法國"繪本"與文學創作大師斐德里克•柯雷孟()第一次來到台北市與讀者見面,也與王文華、李欣頻等暢銷書作家對談。
 1949年2月13日出生的他,早在讀高中時,就清楚自己的人生目標。當時,他看著上班族父親每天早出晚歸,「我不要像他一樣,我不希望以後過著這樣的家庭氣氛,」他說。喜歡畫畫、寫作的他下定決心:我要當一名藝術家。於是。他放棄升學、畢業後開始為雜誌畫插畫。
 畫插畫,也為兒童、成人創作繪本與寫作的他,作品風格奇幻,是波隆納童書大獎等國際大獎的常客,美國評論者甚至形容他得過的大獎「足以塞滿一整座櫥櫃、數十個鞋盒、甚至好幾輛四輪馬車」。
 然而,他坦承,並不是想成為藝術家,就能馬上成為藝術家。當他年輕時為別人創作時,一方面可以磨練技巧,更重要的是,心裡一定要很清楚:「我現在是為了謀生,因為有一個更遠大的目標。」他覺得,不論任何人做任何工作,都應該清楚自己的目標,才不至於迷失。
 成名之後,他為自己創作,儘管在精神上、表達上更為自由,但是「並不會因為是在做自己的創作,就變成每個時刻都快樂,」他解釋,寫、畫的時候,有很多的不安與焦慮,非常痛苦,「像在作苦工,」他形容。只有剛開始天馬行空想像一本書的概念、以及書印出來時,才是他最高興的時候。
 即使作著自己真正想做的事,都會苦樂交錯,那麼,讀者怎樣才能快樂?甫於台灣推出《巴黎情人》一書的他,為《CHEERS》的讀者提獻了一句肺腑之言:「張開你們的天線,展開你們的雙翼,總是沈浸於戀愛的狀態中!」到底,柯雷孟怎麼樣克服創作中的痛苦,如何享受一閃即逝的快樂?請見《CHEERS雜誌》的專訪。

你什麼時候清楚自己想從事創作?

 高中開始。年輕時,我的個性比較獨立、不想服從權威,叛逆、熱情、奔放。我看著我爸爸早出晚歸、規律活著,我不想跟他一樣做普通上班族。我一決定要成為藝術家,就完全不管學歷、沒有繼續升學,而是直接去工作。完全自學、沒有上過一天美術課。

台灣的父母親對小孩有很大的期望,所以小孩的壓力很大,你有這樣的體會嗎?

 其實不管在哪一個國家都是這樣。要不然完全照父母的期望,要不就完全不照著父母的路走。我選擇了後者。

事情,不會忽然發生,你想創作,跟1968年的法國學運有關係嗎?

 法國學運對我們那個世代的年輕人的確產生很大的影響,打破限制、滋養了我,當時我才18歲。當時,我在替雜誌社畫插畫,磨練技巧與經驗,畢竟,不是想要當藝術家就可以馬上變為藝術家。

你成為自由創作者、受肯定之前,信念上經歷什麼樣的掙扎?

  之前接受委託而畫時,我清楚知道,這是為了達到我的終極目標的過渡時期。所以,一方面是為了謀生,培養自己在各種媒材上的技巧,對我也是很好的累積,因為不可能我什麼都沒有,就要作我個人的創作。另一方面,我也沒有忘記自己寫東西。我的意思是說,即使你只是當一個普通的店員,如果你很清楚自己的目標是什麼,知道這只是一個過渡時期,那跟你做這件工作時,不知道為何而做的心態,是完全不一樣的。
 所以,在追求一個更遠大的目標時,不能光是強調精神、或追尋藝術的層面,你依然要瞭解現實,兩者必須取得平衡。所以,我覺得我讓自己隨時保持在走鋼索的階段。

幫人家畫插畫,跟為自己創作,最大的差別是什麼?

  這兩者完全不同。我開始創作自己的東西之後,融合多種媒材,比如寫作、繪畫、攝影、連版面都是自己設計,有很多的元素可以玩,精神上更自由。
  在自由創作之前,我雖然是個"繪本"畫家,但是從高中以來,我就保持著寫東西的習慣,但是我自己覺得還沒成熟,所以沒有給其他人看。我覺得,事情不是忽然發生的,而是一直需要努力,對我來說,寫東西是一種必須,所以,我就是一直寫、一直寫,等到有一天覺得成熟了,就變成一本書。

中間有任何轉捩點嗎?

  有。1990年我父親過世,這讓我意識到時間的重要性,我覺得時間到了,我開始想為自己創作,有一個強烈的動力讓我想畫畫、也要攝影、也要寫東西,我想要把它們都結合起來,做一個完整的表現,有人說我轉型後的作品大概是1992年才呈現,可能就是因為我父親過世了,讓我覺得時機來臨了。

打破分類與標籤你不喜歡被歸類為插畫家、或文學家,為什麼?

  我不喜歡被貼標籤。
在法國,作家與繪本創作者的界線分明,《巴黎情人》很有文學性,報導兒童繪本的記者覺得這很文學性,應該是文學;但是文藝記者可能覺得我是畫兒童繪本出身,所以就不把我歸類為文學。對我來說,我要打破一般人對職業固定的藩籬,我必須要走鋼索、不斷突破和創新,因為我不想被人認定是什麼樣的人。

創作的主題如何打破藩籬?

  1996時,我得了波隆納大獎,因為成名了,人家就比較容易接受我要做的事,發揮空間更大。當時,編輯建議我,就照著這樣的路走下去比較保險,但我不願意被定型,我覺得,藝術家很重要的工作,就是要打破藩籬、給人驚喜!
  比如《異想商店》、《蝶翼上的博物館》和《巴黎情人》,主題分別是繪本、自然歷史、巴黎的人文,但是三本的創作形式都是共通的:收集很多小物件,加以拼貼、綜合起來,所以在藝術形式和精神上是一貫的,不是完全斷裂的。

不斷跨界,怎樣彌補知識上的不足?

  做《巴黎情人》時,我花在搜尋、閱讀文獻就有6個月,每天到馬黑區的巴黎歷史圖書館找資料。文獻夠了,開始寫,寫了6個月,加上後製的版面設計等,所以這本書花了一年多時間。
  我創作不是先有企畫、再寫、畫。而是生活中,沒事就在街上亂晃,拍了400多張照片。直到有一天一個靈感來了,可以用一個形式串連,比如《巴黎情人》以巴黎的愛情故事去串連,我才去找相關的資料研讀,寫出來,也才把其中的四、五十張照片用進來。

生活等於創作聽起來,您的生活等於創作?你喜歡嗎?

 這兩者很混合,又很混亂,所以創作必須從裡面抽絲剝繭,找到線頭,理出道理。

創作時常常會有焦慮與混亂,你的生活也是這樣嗎?

  我很早就創作,所以創作會有的不安、焦慮,我比一般人更早面對,我必須知道如何跟它相處,才有辦法繼續過生活。我們常假設不安、焦慮對生命是不好的,所以我們不要它,而要安穩的生活;但對我來說,那是我生命的一部份,沒辦法區隔,因為有不安、不確定才能迫使我做很多創作。它就像一頭猛獸在我身邊,我不時要去安撫牠、學習跟牠相處。

創作等於生活,對你造成什麼缺憾?

  我要很老實的說,我很自我中心,很注重自己的創作、注重表達自己,所以有時候跟人相處時很難拿捏。比如對伴侶或孩子們,他們可能被忽視或被擺在第二、第三位,不是被優先考慮,所以當他們希望跟我有一個穩定或有保證的關係時,可能不會跟我的創作有同等地位,因此他們會很沮喪或挫折,我必須面對這些,這很難避免。
  而所謂的自我中心,意思就是要確認自我,你要很清楚自己是誰,才有辦法跟人應對。但是這兩者之間很難拿捏,對我來說,在生活上,我有時候不一定掌握得很好。

創作中,你最快樂的時刻是什麼?

  並不會因為是在做自己的創作,就變成每個時刻都快樂。我最高興的是談好要做一本書時,腦子裡可以天馬行空的想概念,那其實非常快樂。但是,實際執行的製作與創作過程時,卻是痛苦的,因為需要很多選擇、你不確定這樣或那樣才是好。書出來之後也很快樂,因為理想中的東西有了確實的形體,像誕生的喜悅。

創作過程的痛苦呢?

  開始寫東西、畫東西之後,我早上5點就起來,晚上10點就睡覺,很規律的生活,像作苦工,這跟法國人的社交生活很不一樣,所以我都關在家裡做自己的事情,沒有社交生活。但在之前收集資訊時,我像天線張開,張大眼睛與耳朵,到圖書館找資料,那是一種探索的快樂,好奇的追尋,會發現很多新奇的東西,是很高興的時候。

是學習的快樂嗎?

  對。可能是高中以後就沒上過正式的課。所以學習並不一定要在課堂上,而是因為要做一件事,去發問、追尋、去找答案的過程中很愉快。

有沒有一本書或一句話,在你碰到任何挫折時給你力量?

  電影導演文.溫德斯(Wim Wenders,1945﹣)的作品曾給我這樣的力量,因為他描述創作者的心路歷程。不過,我常常記著波赫士(Jorge LuisBorges,1898﹣1986)的一句話:「我很認真的創作,就像是小孩在玩時那樣專注。」我的創作似乎是很嚴肅、很認真、有條有理的,但是背後都有一個單純的童心。波赫士跟川端康成在文學上給我很多滋養。他們耽溺於對細節的講究,很細緻,讓我覺得找到知己,原來也有人跟我一樣。

 

海闊天空